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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偷走当事人声音的人》刘友龙,持续原创分享第833天

2017-06-08 22:34:32  来源:刘友龙心理学工作室  作者:刘友龙

        我们每个人都在按照我们自己的经验与思维去建构属于我们自己的世界,同样的一个事情我们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理解与看法,同样的一句话说的人是一个意思,听的人以为的却可能是另外一个意思。

        焦点学派创始人之一沙泽尔先生曾经说过,即使当事人所说的话的意思呼之欲出,我们也要等当事人自己说出来。换句话来说,即使我们以为当事人是那样的一个意思,我们也要和当事人去确认,不能直接预设,把我们以为的就当成当事人自己以为的。那样的话会导致沟通出现问题。

        在沟通交流的时候,请用心去倾听当事人自己在乎什么,看重什么,期待什么,然后去询问,让当事人自己说出来,因为他说的才是他的,我们以为的只是我们以为的。不要当事人自己还没有说的时候,我们就直接把我们以为的说了出来,更不要把我们以为的直接当了真,因为预设的大多数都是不准确的。

        减少评价,减少总结与概述,减少指导与自以为是,更多的澄清与询问,不要做偷走当事人声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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